赠与合同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,其行使期限有所不同。
任意撤销权方面,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但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该任意撤销权。
法定撤销权方面,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这适用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。
另外,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,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。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。
明确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,有助于保障赠与人及其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合同的公平与稳定。